作者:张九龄 年代:唐 体裁:五律
与君尝此志,因物复知心。遗我龙钟节,非无玳瑁簪。 幽素宜相重,雕华岂所任。为君安首饰,怀此代兼金。 ·107 ·
【作者小传】:张九龄(678-740)字子寿,韶州曲江(今广东韶关)人。其《感遇诗》以格调刚健著称。有《张曲江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