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王维 年代:唐
高人不可有(一作友)。
清论复河深。
一见如旧识。
一言知道心。
明时当薄宦。
解薜去中林。
芳草空隐处。
白云余古岑。
韩侯久携手。
河岳共幽寻。
怅别千余里。
临堂鸣素琴。
【作者小传】:王维字摩诘,河东人。工书画,与弟缙俱有俊才。开元九年,进士擢第,调太乐丞。坐累为济州司仓参军,历右拾遗、监察御史、左补阙、库部郎中,拜吏部郎中。天宝末,为给事中。安禄山陷两都,维为贼所得,服药阳喑,拘于菩提寺。禄山宴凝碧池,维潜赋诗悲悼,闻于行在。贼平,陷贼官三等定罪,特原之,责授太子中允,迁中庶子、中书舍人。复拜给事中,转尚书右丞。维以诗名盛于开元、天宝间,宁薛诸王附马豪贵之门,无不拂席迎之。得宋之问辋川别墅,山水绝胜,与道友裴迪,浮舟往来,弹琴赋诗,啸咏终日。笃于奉佛,晚年长斋禅诵。一日,忽索笔作书数纸,别弟缙及平生亲故,舍笔而卒。赠秘书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