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词语】: 民事权利能力 民的词语
【解释】: 简称“权利能力”。通常指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。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权利能力。前者始于出生,终于死亡;后者产生于法人的依法成立,终于法人的撤销或解散。
民不畏死 | 民曹 | 民仇 | 民夫 |
民害 | 民户 | 民居 | 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 |
民困国贫 | 民灵 | 民室 | 民庭 |
民享 | 民秀 | 民学 | 民窑 |
民愿 | 民主监督 | 民主人士 | |
毕力 | 诚力 | 揣力 | 揣时度力 |
较力 | 尽忠竭力 |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| 齐力 |
犬马之力 | 狮子搏象兔,皆用全力 | 同心并力 | 无能为力 |
悉心毕力 | 衔勇韬力 | 效犬马力 | 协心戮力 |
引潮力 | 载力 | 忠力 |